版權爭議再起,視覺中國整改是否到位
原標題:版權爭議再起,視覺中國整改是否到位
(資料圖片)
近日,“攝影師稱上百張原創(chuàng)作品被視覺中國索賠8萬多元”一事引發(fā)大家熱議。8月15日晚,視覺中國回應此事稱索賠原創(chuàng)者8萬元系誤解,對此,涉事攝影師表示不接受其觀點,并要求視覺中國停止侵權。8月16日,戴建峰列舉出的相關攝影作品,已無法在視覺中國的網站檢索到,疑似已下架。
作為以“視覺內容”生產、傳播和版權交易為核心的互聯網科技文創(chuàng)公司,視覺中國發(fā)現自己被侵權而索賠,原應該堂堂正正,為什么成了“誤解”?
按照視覺中國的解釋,涉事圖片系該攝影師授權圖片庫StocktrekImages進行銷售,Stocktrek Images又將相關圖片授權給Getty Images銷售,而視覺中國作為GettyImages在中國大陸地區(qū)的獨家合作伙伴,擁有對包括涉事相關圖片在內的完整的銷售權利。其言外之意,盡管自己對涉事圖片擁有權利,但因為存在多道轉售鏈條,涉事攝影師未必完全知悉。
也許正因為視覺中國認為僅僅是“誤解”,所以在事件不斷發(fā)酵的同時,涉事圖片仍然在銷售,而且視覺中國極有可能還在繼續(xù)為這些圖片的版權而索賠。
然而這種說法迅速遭到了攝影師的強烈質疑。按照攝影師的說法,他已與Stocktrek核實,得到的答復是,“視覺中國無權銷售我的作品,也沒有我作品的任何版權。Getty無權將我的作品再次轉授。”
不難看出,這一事件是非曲直的關鍵在于,攝影師和其他平臺達成的授權協議究竟包含了哪些具體內容。如果攝影師僅授權給其他平臺銷售,其本人與該平臺也未再次授權其他平臺轉售,則視覺中國顯然屬于侵權的一方。
既然如此,在涉事雙方各自拿出有力證據之前,先不妨“讓子彈飛一會兒”。而網民之所以群情激憤,其原因倒也簡單:視覺中國是一家有“前科”的公司。
2019年4月11日,視覺中國宣稱對“人類首張黑洞照片”擁有版權一事讓輿論嘩然,隨后有媒體致電歐洲南方天文臺德國總部,得到了工作人員的明確回應,“黑洞圖片向全人類開放,我們歡迎使用”;很快,視覺中國又遭到共青團中央官微對其擁有國徽、國旗圖片版權的質疑,圖片版權問題迅速成為公眾討論焦點,視覺中國隨即下架了國旗、國徽照,并公開致歉。
與此同時,視覺中國維權的“業(yè)績”也在網上引發(fā)了熱議。有報道稱,短短5年,視覺中國發(fā)起的訴訟案件高達萬件,幾乎平均每天都有10多起官司在打,其中不乏“9張圖片索賠18萬元”等赫赫“戰(zhàn)果”。
維權積極不是壞事,針對視覺中國,輿論的最大爭議集中在兩點:一是從大量案例可以看出,視覺中國的版權主張往往存在瑕疵,乃至涉嫌把版權不屬于自己的圖片據為己有,二是視覺中國建立的贏利模式近于“碰瓷”甚至“勒索”。
2019年12月,因為版權爭議,視覺中國網站曾經被監(jiān)管部門約談,一度停服整改。后來視覺中國回復投資者稱,“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公司開展了全面自查及整改工作。經過用戶測試,整改達到預期目標,網站恢復上線。”
現在,又爆出了新的熱點事件。在這起事件中,視覺中國究竟是“前科”再犯,還是涉事的攝影師出現了“誤解”,當然必須辨明,這是檢驗視覺中國的整改是否真的成功的契機。
如果事實證明視覺中國仍然在冒充權利人,進而主張不應有的權利,輿論應該支持涉事攝影師積極訴諸法律,因為事件很可能會喚醒更多著作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視覺中國引發(fā)眾多負面評論的根源,與某個具體事件有關,更因為其長期以來將正當的版權保護行為轉化成了牟利的手段。然而這種行為究竟應該如何定性,是否合法,有關部門也需要盡早給出明確的說法。(南方都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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