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報咨詢應做好風險防控
(資料圖片)
原標題:志愿填報咨詢應做好風險防控
近日,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因填報志愿引發(fā)的合同糾紛案。學生尹某高考成績出來后分數(shù)不甚理想,其母親了解到某教育咨詢公司具有合法教育咨詢資質,可以為學生高考志愿填報提供指導幫助。該公司稱有把握讓尹某被某校錄取,然而尹某母親在支付了5萬元咨詢費后,尹某未被學校錄取。教育咨詢公司承諾退還全部指導費用,但實際僅退還7500元便杳無音訊。該母子起訴至法院,最終勝訴。
對該名考生和家長來說,5萬元的高價咨詢費,沒有換來被理想學校錄取的結果,反而引發(fā)了一場司法訴訟,有些得不償失。雖然在法院調解下,教育咨詢公司同意退還剩余款項,但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和波折,暴露出原告方缺乏風險防控意識。
高考后,志愿填報成了很多家長和考生面臨的頭等大事。為了孩子能被理想的學校錄取,許多家長把希望寄托在專業(yè)咨詢機構身上,期望借助第三方商業(yè)機構的專業(yè)能力,實現(xiàn)理想的填報結果。由此形成的旺盛剛性需求,也為咨詢機構帶來了商機。
付費咨詢是專業(yè)細分下的市場行為,本身并無問題。但部分社會咨詢機構存在虛假宣傳行為,稱擁有所謂的“內部信息”,或假冒志愿填報專家身份提供咨詢,聲稱“百分百保上”“一分不浪費”,這種行為損害考生權益,也違背公平正義。在本案中,教育咨詢公司存在夸大虛假宣傳行為,且未按合同退款。志愿填報咨詢業(yè)務沒有取得成功,讓考生錯過了較好的報考機會,損害了考生的實際權益,理應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廣大家長和考生不能“病急亂投醫(yī)”,過度相信相關咨詢機構的廣告。部分機構或個人向考生和家長提供的“高價”志愿填報咨詢活動,存在政策解讀不精準、信息提供不準確、費用收取不規(guī)范甚至詐騙等問題。學生和家長應綜合參考本地招生考試機構和所在中學、有關高校提供的咨詢服務信息,結合本人實際情況,自主合理填報。有關部門和學校應進一步做好志愿填報的相關服務,提供更多的信息咨詢和業(yè)務指導。同時,執(zhí)法部門要加大對咨詢市場的整治和執(zhí)法力度,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從嚴打擊,全力保護考生合法權益。(唐偉)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