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不好就不能參加中考?考前人為分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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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成績不好就不能參加中考?考前人為分流可以休矣
6月18日晚,針對媒體報道“江西某中學學生疑似被老師要求棄考”,南昌市教育局發(fā)布情況通報:經初步核查,視頻中反映的學生為我市灣里實驗學校初三學生,班主任暗示其棄考情況基本屬實。將督促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及灣里實驗學校積極與家長溝通,妥善處理此事,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誠如當事學生家長所言:“雖然成績不好,但參加中考是學生的權利,他們不能拿走這個權利?!北M管學生的成績有差異,但所有學生的權利是平等的。更何況,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的受教育權利,任何人不得剝奪。中考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最后一站,班主任要求學生“棄考”,這本身就是對權利的踐踏,以及對法律的漠視。
此事之所以引起廣泛關注,不僅僅在于涉事班主任的做法,更在于其荒唐的說法:“不要報中考,我們照樣給你畢業(yè)證,你報了的話,考到290多分才發(fā)給你畢業(yè)證,如果沒考到的話,那就等下個學期再來考一次,考到290分為止,再給你們畢業(yè)證?!?/p>
按照要求,初中畢業(yè)生的畢業(yè)標準包括綜合素質和學科測試兩部分。前者側重于思想道德與身心健康評估,后者則由各學年綜合考評總成績(過程性考評)和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終結性考評)進行綜合評定后組成。換句話說,參加中考(終結性考評)是領取初中畢業(yè)證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唯一條件。涉事班主任的荒謬之處在于,當其以畢業(yè)證要挾某些學生不得參加中考的時候,如何能為他們發(fā)放畢業(yè)證?更進一步追問,如果真的有學生不參加中考而拿到畢業(yè)證,是否意味著畢業(yè)證管理存在著漏洞,甚至有徇私舞弊的空間?
盡管當地教育部門已表示“妥善處理此事,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但要想杜絕此類亂象,顯然不應僅止于問責個別老師。
毋庸諱言,各個學校都難免會有一些成績長期不太理想的學生,而中考之后,所有學生都將面臨人生第一次分流——成績優(yōu)秀者將邁進高中校園,向高等學府發(fā)起沖擊;力有不逮者則走進職業(yè)學校,探索開啟不一樣的人生。雖然高等教育和職業(yè)教育是兩條不同的賽道,但相當一部分初中學校和老師仍習慣于將其混為一談——在不少人的潛意識里,職業(yè)教育天生“低人一等”。因此,在中考成績指揮棒下,升學率成為不少學校和老師孜孜以求的目標。
或許從老師的角度來看,既然初中畢業(yè)生必然是要分流的,“考后分流”顯然不如“考前分流”,由此既可以提前實現“分流”,同時也更能夠保證班級的“升學率”。這種功利的教育理念,不僅讓學生感受到羞辱和不公,而且勢必會影響社會對職業(yè)教育的整體評價。這種簡單粗暴的做法雖然是個別老師的個別行為,但此類亂象頻頻出現,未嘗不是對應著一種現實:當升學率成為評價老師和學校的唯一依據時,焦慮和壓力難免層層傳遞,最終壓在了學習成績不好的學生身上。
教育部多次強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勸說學生放棄中考和中途退學,或要求學生轉校,或強迫學生報考某類學校。為此還強調,要堅決禁止下達升學指標、用中考平均分和升學率給學校和學生排隊的簡單做法。要徹底消除此類亂象,不僅需要明確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而且有必要調整教育評價體系——只有讓學校和老師擺脫升學率的束縛,才能避免升學指標在層層下達的過程中跑調變味,讓成績不佳的學生免于羞辱和傷害。(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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