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微速訊:民聲丨共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需多方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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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
原標題:共建生育友好型社會需多方合力
肖哲
近日,浙江杭州的一名女職工曬出自己公司允許員工偶爾帶娃上班的照片,引起網(wǎng)友熱議。各種刷屏表示羨慕的評論背后,則是許多女職工及其家庭面臨帶娃與工作兼顧的難題,希望企業(yè)能夠為職工照顧子女創(chuàng)造更多空間。
企業(yè)允許帶娃上班是一種有益嘗試,值得點贊,不過,也不能因此要求所有企業(yè)都“照抄作業(yè)”。畢竟,不同企業(yè)、不同崗位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狀態(tài)不一,職工孩子的情況也不盡相同,企業(yè)要在維持好自身勞動生產(chǎn)秩序和做到勞動安全生產(chǎn)保護的前提下,對職工照看子女給予一定的幫助,而這些幫助措施和相應的軟硬件條件,也要照顧到不同年齡兒童的實際需求和身心健康。
其實,構建生育友好的工作環(huán)境,企業(yè)能做的也不局限于允許帶娃上班,例如可以提供哺乳空間、允許一定條件下的居家辦公和機動上下班等,都能夠為職工解決一些后顧之憂。一些青年職工較多、托育需求大的企業(yè),也不妨通過購買的形式,引入社會化的托育服務。
事實上,在我國學前教育高質(zhì)量發(fā)展與普惠化建設取得不小進展的前提下,當下職工帶娃需求的時間段,是階段性而非長期性的,一般來說,一是從女職工休完產(chǎn)假到孩子3歲入托前,二是寒暑假期間,這兩個時間段,在很多地方是普惠化教育機構尚未完全覆蓋到的。
換言之,構建生育友好型的工作環(huán)境,需要發(fā)力的不只是企業(yè),還有其他相關單位和社會機構。比如,能否鼓勵并支持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服務的托育機構,向社會提供普惠化服務。再比如,教育機構、社區(qū)組織和社會組織能否發(fā)揮作用,在寒暑假提供多樣性的托育服務等。
還有一點不容忽視,照顧孩童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有帶娃需求的也不局限于女職工群體,特別是在需要夫妻“分頭行動”的多孩家庭,如何為“奶爸”分憂,也是在相關機制設計中,需要考慮到的。
從這點來說,帶娃上班的探索,不妨再多走一走,走遠一些,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建生育友好型社會的合力,在為廣大職工分憂解難的同時,不僅有益于兒童全面成長,也有助于促進社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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