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字之差被罰46萬元,直播帶貨別總信口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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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兩字之差被罰46萬元,直播帶貨別總信口開河
史洪舉
2022年11月,因為在直播中將“原切靜腌牛排”說成“原切牛排”, 擁有上千萬粉絲的“小貝餓了”引發(fā)爭議,被網友質疑帶貨產品有虛假宣傳、質量等問題。近日,有關部門經過調查,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該賬號關聯公司品颯傳媒(西安)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被罰46萬元。(見5月7日《新民晚報》)
“原切靜腌牛排”與“原切牛排”,兩字之差被處罰46萬元,有人認為或許是口誤,監(jiān)管部門小題大做,也有人認為“口誤”一說站不住腳,被如此處罰并不冤。
“原切靜腌牛排”與“原切牛排”確實有本質差異。前者需要經過腌制,屬于調理牛排范疇,后者則是“原汁原味”,沒有人為加工痕跡。根據輕工業(yè)行業(yè)標準QB/T 5442-2020《牛排》的定義,兩者屬于不同品類,在工藝、配料、營養(yǎng)成分、售價上均有差異。有記者調查發(fā)現,同樣是100g,“原切靜腌牛排”的售價比“原切牛排”要低一半以上。
可見,將“原切靜腌牛排”宣傳為“原切牛排”,不僅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而且可以因此獲利不菲。涉事主播先后19次將這款牛排宣傳為“原切牛排”,當日實際銷售額達35萬余元,且其為專業(yè)的吃播主播,擁有近兩千萬粉絲,獲贊量達1.8億。這些都意味著,其將低價產品“口誤”為高價產品的可能性不大。監(jiān)管部門以欺騙、誤導消費者,不當謀取交易機會和競爭優(yōu)勢為由處罰其關聯公司46萬元,并無不妥。
我國廣告法明確,發(fā)布虛假廣告的,可對廣告主處以廣告費用3至5倍的罰款,廣告費用明顯偏低或無法計算的,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構成虛假宣傳的,還應向消費者承擔假一賠三且不低于500元的賠償。
知名博主被罰,警示網絡平臺和主播應自覺愛惜羽毛,嚴守法律底線。從“劣質糖水燕窩”到“渾水摸魚牛排”,事實一再證明,侵犯消費者權益,早晚要付出代價。直播間絕不是可以肆無忌憚欺詐、“收割”消費者的所在,監(jiān)管部門也不是“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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