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即時:為高危體育賽事兜住安全底線
【資料圖】
原標題:為高危體育賽事兜住安全底線
木須蟲
11月7日,國家體育總局在官網(wǎng)上發(fā)布了《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條件(征求意見稿)》等,擬將包括山地越野賽事活動在內(nèi)的6大類、18個項目列為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同時明確,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組織者應當向地方體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做好高危體育賽事活動管理,是保護公眾生命安全的內(nèi)在需要,也是促進體育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重要前提。因而,我國體育法早已明確,國家應對體育競賽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建立高危險性體育活動目錄、實行活動許可制。
對任何體育運動或賽事來說,保障參與者人身安全都是基本要求。一些體育運動具有與生俱來的危險性,不僅因其自身強度較高,也因高空、高速等特點,容易誘發(fā)參與者的基礎性疾病。同時,一些非場地的戶外賽事活動,還受到復雜地形與氣候的影響,如稍有不慎,缺乏專業(yè)嚴謹?shù)谋U?,則可能威脅參與者的健康和生命。去年5月發(fā)生的白銀馬拉松事件便是慘痛而深刻的教訓。
建立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目錄及許可制度,正是為了兜住這類體育賽事的安全底線,防范個別領域賽事活動野蠻生長。
當然,嚴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高危險性體育賽事因其富有挑戰(zhàn)性而富于魅力,開展這些運動也是衡量一個國家體育運動水平、賽事運營管理水平的指標之一。
有序開展高危險性體育賽事,考驗的不只是體育賽事的組織、承辦能力,更考驗的是相關組織方的專業(yè)素養(yǎng)與科學管理能力。
近年來,戶外體育競賽事故時有發(fā)生,與賽事組織、保障機構和單位缺乏高水平專業(yè)人才隊伍關系重大。正因此,在嚴管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的同時,也要注重高水平賽事運營、保障的專業(yè)化、規(guī)范化,建立健全相關標準、資質(zhì)認定機制、安全運營管理機制等,提高組織承辦運營高危險性賽事活動的門檻和專業(yè)能力,改變辦賽運營良莠不齊的局面,這也是提高我國競技體育綜合實力、建設體育強國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