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觀點:管窺天下丨歐盟塑造共同能源政策阻力重重
【管窺天下】
原標題:歐盟塑造共同能源政策阻力重重
董一凡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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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舉行的歐盟峰會和歐盟成員國能源部長會議,各國仍未能就設置天然氣價格上限等問題取得突破。究其原因,各國在能源結構方面存在差異,經濟體量和財政資源落差也導致其立場不同。這決定了歐盟形成共同能源政策并落實相關措施必定步履維艱。
10月25日,歐盟成員國能源部長就能源問題舉行會議,仍未能就設置天然氣價格上限問題取得突破。
在此之前的歐盟峰會上,各成員國就應對能源危機達成一攬子共識,被輿論視作“推進能源團結的重要決議”。
然而,這些共識更多是成員國之間達成的艱難妥協(xié)。在共同支持的表態(tài)背后,如何具體制定和落實天然氣限價措施、天然氣“團購措施”以及市場運行機制改革等,仍未能形成清晰的操作路線。這實質上體現(xiàn)了歐盟國家在能源格局和能源利益方面的深刻差距。
能源結構存差異
由于地理位置、資源稟賦、傳統(tǒng)能源伙伴關系的差異性,歐盟各國在能源結構和對外依存度方面有著明顯異質性。
首先,歐盟各國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性相差甚大。
2020年,馬耳他、荷蘭、波蘭、德國化石燃料占總可用能源比重分別達96.85%、90.4%、87.36%和78.37%,遠高于歐盟69.73%的平均水平,而瑞典、芬蘭、法國卻僅分別為30.76%、41.43%和47.95%。
其次,各國化石能源的對外依存比重亦高低不一。塞浦路斯、希臘、比利時、立陶宛和意大利分別高達93.1%、92.45%、78.1%、75%和73.3%,而愛沙尼亞、羅馬尼亞、瑞典、保加利亞卻僅為10.5%、28.2%、33.5%和37.9%。
而在天然氣供應來源方面,2021年比利時、西班牙、愛沙尼亞、立陶宛、葡萄牙和瑞典天然氣進口依賴度均達100%,僅有荷蘭(33%)、羅馬尼亞(24%)和丹麥(26%)處于低于50%水平。
匈牙利95%的天然氣進口來自俄羅斯,并與俄羅斯簽訂長期供氣合同。與其他曾高度依賴俄羅斯能源、現(xiàn)在推進與俄“能源脫鉤”的國家不同,匈牙利更關心能源穩(wěn)定的經濟影響,擔心歐盟限價措施和聯(lián)合購氣措施將損害現(xiàn)有合同,因而積極爭取限價措施“不得干涉現(xiàn)有合同”的豁免條款。
財政資源有落差
各國能源狀況使其在能源危機中所受沖擊存在一定差異性,同時各國經濟體量和財政資源上的落差也令其持有不同政策。
比如在能源限價的問題上,德國、荷蘭及北歐國家認為,要求天然氣供應商以限定價格出售現(xiàn)貨違背了市場經濟原則,最終只會令供應商向著出價更高的國家售氣,歐盟不僅不能擁有價格合理且供應穩(wěn)定的天然氣來源,反而可能因限制價格措施而加劇短缺狀況。
而法國、意大利、西班牙、希臘等國家則認為,當前天然氣的“不合理價格”只有通過非市場手段才能解決,否則將無力承受此類沖擊。
為什么會有此種差異?如果觀察各國經濟結構,就會發(fā)現(xiàn)德國的主張立足于其經濟狀況,德國不僅是歐盟內天然氣第一大消費國,而且其經濟核心制造業(yè)對天然氣的依賴程度遠高于他國,德國工業(yè)占天然氣消費量比重達35%,高于歐盟內26%~28%的平均水平?;?、玻璃、冶煉等產業(yè)若供氣中斷將遭遇致命性打擊,這使德國比其他國家有更多的擔憂。
在能源財政援助方面,各國分歧也十分明顯。近期,德國公布總規(guī)模2000億歐元的“防御盾”計劃,將向消費者和企業(yè)直接發(fā)放財政補貼來緩和能源危機的沖擊,使其自去年9月以來花費的能源財政補貼達到2642億歐元,相當于GDP的7.4%。
德國此舉遭到歐盟各國廣泛批評。許多國家認為,德國的巨額財政補貼是建立于其過去積累的龐大財政盈余之上,各國并無財力推進與其絕對規(guī)?;蛘糋DP比重相當的補貼力度,進而使德國在經濟恢復、產業(yè)復蘇等方面獲得“不公平優(yōu)勢”,長期看則將加劇歐盟內經濟發(fā)展差距。
另一方面,德國的補貼計劃是直接補貼消費端而非促使價格下降,一些國家認為此舉將鼓勵德國國內的能源消費,不利于歐盟“節(jié)約能源渡過難關”的政策傾向,且其他國家能源供應商將傾向于向德國市場供應現(xiàn)貨,加劇歐盟層面及其他國家的能源短缺和價格上漲趨勢。
落實措施非易事
目前,法國和意大利等南歐國家,普遍呼吁應以歐盟共同資金,借鑒新冠疫情期間“下一代歐盟”復蘇基金的形勢來支持各國援助計劃,即以歐盟作為發(fā)行債務和發(fā)起援助的擔保人來推動相應措施。
不過,這種呼吁遭到德國、荷蘭等長期持有財政審慎傾向國家的反對,其實質是這些國家不愿意以本國納稅人的錢來補貼他國。此次歐盟峰會,德國雖然同意歐盟機構“審查”其補貼計劃,但也爭取到不將以歐盟共同資金進行財政援助的內容納入峰會決議。
事實上,自從歐盟開始構建共同能源和氣候政策以來,各國就在能源市場、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發(fā)展等方面持有不同立場,歷次政策突破也更多是政治磋商后形成的最大公約數。
歐盟委員會負責能源事務的委員西姆松表示,歐盟能源部長將在11月再次舉行會議,推動批準聯(lián)合采購天然氣、調整歐洲天然氣基準價格等措施。在各國分歧未能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落實這些措施恐怕并非易事。
(作者單位:中國現(xiàn)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歐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