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商城”不可淪為“宰人商城”
原標題:“積分商城”不可淪為“宰人商城”
近日,有消費者反映,在某通訊公司的積分商城用“積分+現(xiàn)金”購物,同款商品的價格反而比線下超市和電商旗艦店更貴。消費者質疑話費積分到底有何意義?隨后記者驗證了消費者的投訴屬實。
企業(yè)、商家推出積分商城兌換或購買商品,本是要給用戶帶來更好的服務體驗,提高用戶的黏性,甚至想以此吸引到新用戶。而用戶在企業(yè)、商家的“積分可以兌換商品”等宣傳引導下,早已產生“積分可以當錢花”“商品部分價格能被積分抵消”“用‘積分+現(xiàn)金’購買的商品,比自己單純地花錢買要便宜”等認知,這種認知不僅是消費者正常、合理的期待,也符合企業(yè)、商家想要達到的意圖。
然而,當消費者用“積分+現(xiàn)金”在積分商城購物,價格比線下和網(wǎng)絡購物都貴,且要貼上積分,積分“可以當錢花”或者說優(yōu)惠與打折的功能,也就喪失殆盡,這是對消費者的誤導甚至欺騙,交易明顯不公平。早有專家指出,積分雖不能提現(xiàn),但從它可以兌換禮品或抵扣部分價格來看,具有一定價值和虛擬財產屬性。用了“積分+現(xiàn)金”購物,價格卻比市場還貴,這恐怕是對用戶的積分財產的剝奪。
退一萬步說,即便用戶的積分,僅具有使用全積分兌換商品的功能,不可以抵消商品部分價格,經(jīng)營者也有告知義務,以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根據(jù)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知悉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消費者有權要求經(jīng)營者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方式標明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經(jīng)營者如果未充分盡到告知義務,就對消費者形成了誤導,甚至可能對消費者造成欺詐。
這些年,很多商家都推出了積分制,對于那些使用頻繁、消費高的人而言,積分分值也會高得驚人。而一些積分商城的兌換商品或“積分+現(xiàn)金”購物,頻頻被指貓膩多,除了價格虛高,訂單生成后不退不換、不提供發(fā)票、售后難有保障,甚至暗藏網(wǎng)絡詐騙陷阱。這些都表明,形形色色的積分商城該受到嚴格監(jiān)管了,不可任由其淪為“宰人商城”。(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