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焦點:谷歌同意支付近 3 千萬美元,了結美國兩起追蹤用戶位置訴訟
1 月 2 日消息,當地時間周日,谷歌宣布與美國印第安納州和華盛頓特區(qū)監(jiān)管機構達成和解協(xié)議,同意總計支付 2950 萬美元以了結兩起與追蹤用戶位置有關的訴訟。
按照和解協(xié)議規(guī)定,谷歌同意不會就個人用戶在位置歷史記錄、網絡和應用程序活動中的位置信息向用戶做出虛假陳述。
印第安納州總檢察長托德?羅基塔(Todd Rokit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州與谷歌達成了 2000 萬美元的和解協(xié)議,以了結針對后者提起的“欺騙性位置跟蹤行為”訴訟。
(資料圖片)
羅基塔說:“這項和解協(xié)議表明,我們堅定地履行了保護用戶隱私的承諾,阻止了科技巨頭侵入性計劃的影響。我們將繼續(xù)追究這些公司不當操縱消費者數據的責任。”
2018 年,在媒體披露了谷歌大范圍追蹤用戶位置信息后,多個州對該公司提起了訴訟。羅基塔稱,在谷歌與州多總檢察長聯(lián)盟的談判陷入僵局后,他所在的辦公室單獨提起了訴訟。今年 11 月份,谷歌同意向 40 個州支付近 3.92 億美元的和解費用,以解決該聯(lián)盟提起的訴訟。
羅基塔表示,谷歌使用從印第安納州消費者那里收集的位置數據來建立詳細的用戶檔案,并向他們投放定向廣告。至少從 2014 年開始,谷歌就存在誤導用戶的行為。盡管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但這并非意味著谷歌承認自己有不當行為。
華盛頓特區(qū)總檢察長卡爾?拉辛(Karl Racine)不久前在推特上表示,他的辦公室與谷歌達成了 950 萬美元的和解協(xié)議。他說,谷歌通過使用“黑暗模式”來欺騙客戶,包括獲取他們的位置數據。
拉辛表示,他的辦公室最初之所以起訴谷歌,是因為該公司讓用戶幾乎不可能阻止他們的位置被跟蹤。他說,谷歌將被要求向客戶明確說明他們的位置數據是如何被收集、存儲和使用的。
按照和解協(xié)議規(guī)定,谷歌同意采取各種措施,包括向啟用了位置歷史功能的用戶發(fā)布彈出通知,告知他們該公司是否正在收集位置信息。同時,谷歌會建立專門的網頁,詳細解釋谷歌的位置跟蹤做法和政策。
在被要求就此置評時,谷歌發(fā)言人給出了 11 月發(fā)布的一篇博客文章。里面寫道,谷歌已經引入了更高的透明度和更多的工具,允許用戶管理他們的數據,并將公司收集的數據降至最低。
文章中還稱,谷歌推出了自動刪除控制功能,允許用戶滾動刪除他們的數據,這在行業(yè)中尚屬首次。谷歌還在谷歌地圖上開發(fā)了“隱身模式”,并引入了透明工具,讓用戶可以從他們的產品中訪問關鍵位置設置。
谷歌聲稱,該公司將在未來幾個月提供更多更新,包括簡化位置數據的刪除,改造信息中心,并在用戶建立賬戶時為其提供更詳細的解釋。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