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時快訊】安徽高溫津貼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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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訊高溫來襲,高溫津貼如何發(fā)放也頗受關注。記者從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作業(yè),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
據介紹,為了維護在高溫天氣作業(yè)勞動者的健康和權益,我省從2011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按照相關政策,高溫津貼發(fā)放范圍為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發(fā)放條件為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發(fā)布的為準。
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根據我省相關政策,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這是最低標準。用人單位應建立高溫津貼制度,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通過集體協(xié)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津貼發(fā)放范圍和具體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
省人社廳提醒,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防治高溫作業(yè)有關規(guī)定,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yè)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溫時段作業(yè),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勞動者發(fā)現(xiàn)用人單位違反防暑降溫相關規(guī)定,可以向當地人社、衛(wèi)健、應急管理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舉報投訴。
張云 舒語亭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新聞記者吳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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