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萬元買名校學籍?協(xié)議書無效!
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
為了讓孩子贏在起跑線上,許多家長都想將孩子送去“熱點名?!薄5环险猩鷹l件怎么辦?這時,就有一些人打起了買賣學籍的歪主意。廈門翔安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因買賣學籍引發(fā)的糾紛。
張某為讓子女能就讀更好的學校,經人介紹認識了廖某。廖某聲稱有渠道可以讓不滿足招生條件的小學生就讀廈門市思明區(qū)某知名小學一年級。2020年11月,張某與王某和廖某簽訂《服務協(xié)議書》約定:廖某和王某為張某的一名子女辦理思明區(qū)某知名小學一年級就讀事宜,預收服務代辦費20萬元,收到錄取通知書后確認支付尾款10萬元。如未辦妥,廖某和王某應無條件全額退款。若未及時退款,廖某和王某應支付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協(xié)議書簽訂后,張某依約將20萬元轉入王某賬戶,但廖某和王某并未按照約定為張某的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經張某多次催討,廖某和王某僅返還5萬元。為此,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廖某和王某返還服務代辦費并支付違約金。
庭審中,承辦法官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普法教育,雙方當事人認識到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書》違反公序良俗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是無效的。雙方同意由廖某分三期向張某返還15萬元,王某對該15萬元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法官介紹,為了給孩子提供更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很多家長都費盡心思,除了花錢買學區(qū)房,有的家長相信“黃?!笨梢詭兔Υ蛘泻?、找關系、辦理入學指標,輕易就把血汗錢交到“黃?!笔稚?,卻忽視了其中的法律風險。
法官提醒,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違規(guī)買賣學籍的合同,由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而沒有法律效力。心存僥幸買學籍,最終買來的可能不是心心念念的學籍,而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更有可能因此而耽誤了子女的正常入學。
標簽: